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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马提议责成旅行社发行电子旅游

代表们提议向国家杜马提出一项法案,要求旅行社将代金券信息输入统一的电子代金券信息数据库。相关文件已在国家杜马电子数据库中公布。

 

 

“联邦法律草案提议对1996年11月24日第132-FE号《俄罗斯联邦旅游活动基本原则》联邦法(以下简称该法)进行修改,旨在完善国家对旅游的监管文件称,这些活动与确保系统有效运作的需要相关。

如果采用此项目,旅行社或旅行社可能需要生成电子凭证,然后将信息发布到“电子凭证”系统中。如果公司不这样做,他们将被排除在联邦登记册之外。

“联邦法律草案提议:

  • 要求旅游经营者和旅行社生成电子旅游并在系统中发布相关信息;
  • 补充该法,以从统一的联邦旅游经营者登记册中排除有关旅游经营者的信息,因为旅游经营者违反了禁止在不生成电子优惠券和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旅游产品的信息的情况下销售旅游产品的禁令系统;
  • 确立旅行社的义务(如果旅游经营者给予旅行社代表旅游经营者销售旅游经营者生产的旅游产品的权利,则有权进入旅游经营者的统一信息系统电子凭证(形成电子凭证所需的信息),以从包含相关销售协议旅游产品条款的系统中发出经认证的摘录;
  • 批准系统运营商向旅游运营商收取在系统中放置电子凭证的费用,以确保系统的运行及其发展(由授权的联邦执行机构确定)、收取的金额和程序其中由俄罗斯联邦政府设立;
  • 规定了在未生成电子凭证并在系统中发布相关信息的情况下销售旅游产品的行政责任,”解释性说明称。

该法案还指出,拟议的修改将改善对旅游服务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将有助于提高所提供服务的质量。

来源: 俄罗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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